经济学人解读 为何野猪数量如此难控制 May 15th 2013, 23:50 by E.H. 5月23日,美国农业部在会议上讨论“野猪”这个迫切问题。这帮畜牲数量约6百万头,不管是在清泉里打滚也好,或者糟蹋农夫的庄稼也好,越来越繁衍成灾。最坏的是,它们可能毁坏庄稼、传播疾病、袭击人类甚至杀死家畜。最近就有一头要为某新建的85英里每小时限速的收费公路上发生的事故负责。而事态的发展也不容乐观:德州农工大学的一项研究预测,五年过后,野猪的数量可能达到现在的三倍。为什么控制野猪的数量就这么难呢? 自16世纪引入美国,野猪的踪迹现在已遍布美国75%的州,它们是欧洲野生山猪的亲戚。现存的法律没有一条涉及野猪控制,各州法规也千差万别:密苏里州规定只能在遭遇野猪时开枪射击,在德克萨斯州(野猪最多的州)狩猎野猪则是政府积极提倡的行为。该州的“宰猪”法令允许德克萨斯猎人开直升飞机来狩猎野猪,路易斯安那州的某些人甚至都开发出自制的猎猪无人机了。喜爱野猪的还不仅是狩猎者,对于狩猎场饲养员来说,野猪也比鹿子的养殖成本更低(肉也更好吃)。当密歇根州和宾夕法尼亚州提议立法禁止私人以狩猎为目的养猪时,畜牧猎场主和野生动物局官员间就发生了争吵。 野猪“农民恨,猎人爱”的双重性质,使得控制猪头的法律总是很难通过。还有两个原因。首先美国有近70%的领土属于私有土地,在德州这个比例甚至高达95%。猪才不管这些呢,管它是公家还是私人的土地,它们想到哪就到哪搞破坏。但立法者很难在私人土地所有者头上强加养殖和狩猎法令。第二点,“野猪”是什么也很难明确定义。各州发布的官方定义认为野猪有着山猪的特征,尽管很多野猪外形更接近它们被驯养的表弟。密歇根州的一些养猪户就对该州的养殖禁令提出了质疑,他们的基础论点是,不管猪长什么样,家猪就应该定义为被圈养的猪。问题就是——猪跳栏这种事时有发生。 一些州正在引入立法程序重新定义“野兽”一词,为了把圈养的野猪从“野兽”中排除出来。这对于养猪供人狩猎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但对于认为野猪是害兽、应当控制数量的人来说,此举就不太受欢迎了。同时,关于怎么解决这个禽兽问题才是最好的讨论仍在继续。 |
vc_mou 发表于 2013-5-22 09:55
正太兄~我的版本啊~就看了几句~个人意见~
1)ON MAY 23rd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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