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生物伦理方面的争论也波及到外交政策。让宗教保守派感到满意、让自由人文主义者感到恐惧的是,特朗普政府的首批行动之一就是恢复了拒绝向提供堕胎相关服务的全球计划生育组织提供资金的规定。但是,在倡导全球宗教自由方面(或者说在谴责极端形式的迫害方面),美国意识形态领域迄今为止一直存在一定程度的共识。这部分是由于 1998 年《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of 1998)所建立的官僚体制,该法赋予美国国务院和另一个机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监督职责,后者的成员由国会和白宫共同决定。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成员由国会和白宫决定。这两个机构每年都会编写详尽的报告,记录宗教迫害的情况,并点名批评某些国家严重侵犯宗教自由。这一过程的纯粹书呆子气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它免受意识形态的干扰。